依据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<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中办发[2012]2号)、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》(浙委办发〔2019〕53号)等文件相关规定,现对潘曹街(西浦路—浦沿路)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,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潘曹街(西浦路—浦沿路)
2、项目实施单位: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滨江)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
3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:本项目是满足城市规划布局,推动智慧新天地区块发展的需要,有利于完善区域交通结构,促进路网建设,有利于改善出行条件,促进周边产业、商业发展。
4、建设内容和规模: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,桥梁工程,雨污水管、给排水、电力、通信、燃气等市政管线工程,景观照明、智能交通、绿化等道路附属工程。道路长约800米,标准段宽16米。
5、项目选址和用地面积: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单元,西起西浦路、东至浦沿路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386平方米,拟征收杨家墩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872平方米(具体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)。
6、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:项目总投资11477万元,其中工程费用4287万元,征地拆迁费用6462万元,其他费用728万元。资金由区财政筹措。
二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
依据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》,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,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。
1、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,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;
2、是否影响公众利益,有何述求;
3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;
4、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有何影响;
5、项目建设对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;
6、对项目不满拟采用何种诉求方式;
7、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项目建设单位
评估单位: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滨江)智慧新天地发展服务中心
地址:杭州市滨江区西浦路1692号******邻里中心三楼
联系人:朱工 电话:56971819 邮编: 310051
四、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委托评估单位: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
联系人:肖工 电话:56783522 邮编:310000
电子邮箱:345722860@qq.com
五、公示说明
1、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委托评估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。
2、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公示期为7天,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,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、查阅服务。
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2 年 5 月 17 日